建立重大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平台省部共建共享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对我市海洋科研工作的支持;到2013年,基本完成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主体工程建设,在建和规划新建的国家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到2015年,国家级海洋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技术装备和研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工作目标和措施
2011年,完成“高性能仿真平台”计算环境构建方案、计算设备招投标等有关事宜。参与筹建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完善规划方案,协调落实省、市政府3亿元建设资金。
2012年,全面启动海洋国家实验室二期工程相关立项和规划工作,二期建设计划征地359亩,新建4个公共实验平台和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其配套设施。
2013年,增建海洋调查观测平台和滨海综合实验平台的剩余部分,建成3个整合实验平台,基本建成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及相关配套设施。
2014-2015年,建设6个工程技术中心和海洋科技博物馆,形成完整的海洋科技研发体系。
(3)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财政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环保局,即墨市政府,中国海洋大学、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农业部黄海水产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国土资源部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2.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建立海洋领域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探索建立山东海洋船舶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加快国家深海基地、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等建设,打造一批全国重要的海洋科技专业性创新平台。
(1)试点要求
建立重大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平台省部共建共享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对我市海洋科研工作的支持;到2013年,海洋食品加工、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海洋化工、海洋生物、海洋装备制造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到2015年,国家级海洋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技术装备和研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工作目标和措施
2011年,配合省科技厅和中船重工做好山东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筹建工作,全面推进“海洋工程腐蚀与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配合做好海洋领域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备申报工作。
2012年,初步建成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水资源综合利用两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取得新进展,完成规划选址与规划论证。
2013年,开工建设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建成使用,申报海洋领域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2014-2015年,引进建成3个海洋类国家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级海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深海基地初步建成,一批全国重要的国家级海洋创新平台取得显著进展。
(3)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区市政府。
3.加强产学研有机合作,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建设青岛国家海洋技术交易服务与推广中心和若干海洋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实施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建设海洋方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打造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平台。
(1)试点要求
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产学研项目对接和成果转化的评估、奖励机制;争取国家支持我市建设一批海洋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和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到2013年,建设1个特色鲜明的海洋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青岛国家海洋技术交易和推广服务中心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到2015年,国家级转化平台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技术装备和研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工作目标和措施
2011年,推荐1-2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到国家备案,完成青岛海洋技术交易服务与推广中心的论证工作。
2012年,大力推进海水种苗技术等海洋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建设,力争在高新区主园区开工建设海洋仪器装备产业园区。
2013年,建设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示范工程与海洋科技成果中试基地。
2014-2015年,建成青岛国家海洋技术交易服务与推广中心和2-3个特色鲜明的海洋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国家级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取得显著进展,技术装备和研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4.加强海洋高等教育建设,把中国海洋大学建成学科门类齐全、优势学科突出的世界一流综合类海洋大学,支持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高等院校重点发展海洋生物、海洋渔业、船舶制造、海洋化工、海洋新能源、海洋环保、海洋工程建筑、海洋运输、海洋信息、滨海旅游等领域的海洋学科和专业学院。
(1)试点要求
争取国家支持,探索落实相关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的体制机制,增加海洋专业招生计划,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强海洋相关学科建设;支持国内高校在我市建立涉海专业的教学、实习和科研基地;到2013年,中国海洋大学等高等院校的重点海洋学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到2015年,重点海洋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把中国海洋大学建成具有世界较高水准的综合类海洋大学,多数海洋专业学院初具规模。
(2)工作目标和措施
2011年,研究确定海大三期共建投入额度及实施方案,签署“四方”共建协议。与山东大学签署青岛校区建设协议,启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建设。开展“市校重点学科共建工程”前期工作。
2012年,启动驻青本科院校“市校重点学科共建工程”,支持高校发展海洋新能源、船舶制造、海洋环保等海洋学科及专业学院。
2013年,完成中国海洋大学三期共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船舶制造、海洋环保等领域的海洋学科和专业学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一期建设完成。
2014-2015年,对中国海洋大学三期共建验收,中国海洋大学建成具有世界较高水准的综合类海洋大学。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二期建设完成,校区完全投入使用。完成驻青本科院校重点学科一期共建,启动二期共建。
(3)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有关区市政府,有关高校院所。
5.实施示范性职业技术院校建设计划,建设一批海洋职业技术教育基地。
(1)试点要求
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保持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持续增长。争取国家在投资、财政补贴等方面对我市海洋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到2013年,海洋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建设初具规模,海洋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增长30%左右。到2015年,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海洋职业技术教育基地。
(2)工作目标和措施
2011年,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以海洋产业为重点,遴选10个左右重点海洋特色专业群,启动市校共建,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优化现有职业学校海洋类专业,加强海洋类专业课程体系建设。
2012年,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胶南校区建设基本完成,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服务外包、蓝色经济相关专业建设进一步完善。
2013年,完成高职院校重点专业一期共建,海洋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建设初具规模。海洋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增长30%以上。
2014-2015年,完成高职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启动第二轮专业共建工作,进一步强化蓝色经济相关专业建设,涉海类高职院校服务蓝色经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海洋职业技术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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