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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7.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海水资源、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空间资源等开发利用技术研发力度,提高海洋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1)试点要求
  开展一批重大专项及关键技术攻关。
  (2)工作目标和措施
  2011年,完成我市海洋资源研究发展报告,启动一批重大专项及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2012年,组织实施海水养殖优良种质培育、海水淡化膜材料及装备技术、海洋可再生能源装备等重大专项,组织实施海洋生物资源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攻关。
  2013年,海水养殖优质高产良种培育、病害防治及健康养殖,海水高效循环水养殖工程与精准生产,海水淡化膜及膜材料,壳聚糖生物医用敷料、海藻纤维医用新材料、新型植物硬壳空心胶囊制备材料及制备,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与保健食品开发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
  (3)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8.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海洋资源的综合利用产业,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建设一批海洋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
  (1)试点要求
  到2013年初步创建一批海洋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到2015年努力建成全国重要的海洋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2)工作目标和措施
  2011年,协调推进重点企业、园区海洋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开展一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的验收。
  2012年,推进海洋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完善企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管理机制。
  2013年,初步建成一批海洋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充分发挥示范企业、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总结推广示范企业、园区的发展模式。
  2014-2015年,建成全国重要的海洋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3)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
  (二)大力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1.在青岛建设国际一流的海洋生物研发和产业中心。
  (1)试点要求
  到2013年海洋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初具规模。
  (2)工作目标和措施
  2011年,出台海洋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海洋生物产业技术支撑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孵化平台和生物领域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
  2012年,海洋生物产业技术、公共服务、产业孵化等支撑平台基本建成,加快崂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核心区和高新区、即墨鳌山、胶南等生物产业集聚区建设,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
  2013年,初步建成功能较为齐全、特色更加鲜明、集群效应明显的海洋生物技术研发及产业中心,国家海洋生物产业基地初具规模。
  2014-2015年,形成促进生物产业快速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产业组织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和行业管理体系;海洋药物、生物功能制品、海水育种、畜禽疫苗、农作物良种繁育、海藻化工六个优势行业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国家海洋生物产业基地规模不断壮大,基地内生物企业达到500家左右。
  (3)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科技局、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青岛高新区管委,崂山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南市政府。
  2.建设全国重要的海洋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一批沿海陆地、海上大型风电基地和潮汐能、波浪能发电示范项目。
  (1)试点要求
  到2013年海洋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初具规模。重点发展风能和海洋热能利用项目,适时发展潮汐能、波浪能示范项目。
  (2)工作目标和措施
  2011年,实现风电装机规模15万千瓦,替代常规能源10万吨标准煤。
  2012年,实现风电装机规模20万千瓦,替代常规能源14万吨标准煤。
  2013年,实现风电装机规模25万千瓦,替代常规能源17万吨标准煤。
  2014年,实现风电装机规模30万千瓦,替代常规能源21万吨标准煤。
  2015年,实现风电装机规模40万千瓦,替代常规能源28万吨标准煤。新增海水源热泵应用建筑面积358万平方米,替代常规能源20万吨标准煤以上。
  加强新能源发电并网管理,协助电网企业做好电网的规划和建设,逐步建立绿色电力购销制度,鼓励购买绿色电力。
  (3)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青岛保税港区管委,各区市政府。
  3.加快建设青岛海洋新材料产业基地,重点开发生产海洋无机功能材料、海水淡化新材料、海洋高分子材料等新产品。
  (1)试点要求
  到2013年海洋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初具规模。
  (2)工作目标和措施
  2011年,在海洋无机功能材料、海水淡化新材料、海洋高分子材料、海洋工程和海洋生物材料等领域培育和引进一批重点企业。
  2012年,制定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2013年,海洋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初具规模,新材料产业产值超过700亿元。
  2014-2015年,培育3-5个全国知名品牌,新材料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
  (3)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青岛高新区管委、青岛保税港区管委,各区市政府。
  4.实施“数字海洋”工程,重点建设海洋商品等各类海洋信息库和区域性海洋信息交流服务中心。
  (1)工作目标和措施
  2011年,建立完备的海洋地理信息数据库,将用海项目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所有用海权属、海洋功能区划等数据进入国家海域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库,形成用海权属数据查询、海洋功能区划数据调看、海监执法管理等业务化运行机制。在各沿海区市开展监管分控中心建设,实现国家、省、市、区(市)四级联网业务运行体系。
  2012-2013年,建立“数字海洋”信息管理服务机构,提升海洋信息服务管理中心职能。开展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和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定期发布海洋环境公报。设计基于SuperMap、GIS的海域信息综合地理信息系统解决方案,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
  2014-2015年,建立集海洋环境理化指标、海岛地质地貌植被状况、入海口水质、海洋相关商品经济等地理、人文、经济、气象等信息数据库,打造区域性海洋信息交流平台。
  (2)责任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5.在青岛建设至现有互联网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的专用通信通道。
  (1)试点要求
  到2013年建立青岛至现有互联网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的专用通信通道。
  (2)工作目标和措施
  2011年,将IP城域网出口由原来的430G带宽扩容至720G带宽,对WDM系统及SDH传输系统进行新建和扩容。上报互联网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专用通信通道建设方案。
  2012年,互联网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专用通信通道实现开通使用,计划开通7.5G(其中包括为青岛高新区预留的2G)的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专用通信通道。
  2013年,互联网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专用通信通道扩容到15G。
  (3)责任单位
  市通信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6.发展环境友好型水产养殖业,规划建设一批海洋牧场示范区。
  (1)试点要求
  2013年全面启动崂山、即墨近海等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规划建设8处海洋牧场示范区。
  (2)工作目标和措施
  2011-2012年,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每年投入资金5000万元,投放礁体15万方。
  2013-2015年,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每年投入资金3000万元,投放礁体10万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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