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林业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0]2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林场: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生态兴省”战略,促进我市“生态名邑”建设步伐,全面落实省政府生态建设考核指标,确保全市各项林业建设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圆满完成,提升我市林业生态建设的管理水平,实现我市造林绿化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使我市的林业工作逐步走向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道路,市政府决定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和市直林场从林业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工作等三个方面组织考核,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一、考核组:
考核工作由市林业局负责,市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科牵头,考核组由局机关有关科(室)、事业站相关业务人员及各县(区)林业局业务副局长组成。
第一考核组:
负责县区:浑源县、灵丘县、广灵县、恒山林场
组 长:常世宏
成 员:刘秀峰、王日龙、江训家
大同县、天镇县、阳高县业务副局长
第二考核组:
负责县区:南郊区、新荣区、左云县、长城山林场、
十里河林场
组 长:张书民
成 员:李志忠、兰国宝、张 权
浑源县、灵丘县、广灵县业务副局长
第三考核组:
负责县区:大同县、天镇县、阳高县、桦林背林场
组 长:李和平
成 员:刘国标、邰艳云、张雪梅
南郊区、新荣区、左云县业务副局长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考核采取内外业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掌握真实情况,合理评分。在此基础上,由主管局长和业务主管科(站)共同研究,在上述三个方面对各县区林业工作做出考核结果。
三、考核依据及评分标准
考核及评分标准以同政办发〔2009〕205号文件下发的《大同市林业工作分项考评办法》为依据;市直林场以市林业局制定的专门考核办法考评。
四、考核时间
2010年12月20日-2010年12月27日
各县(区)参加考核组的人员名单12月20日前报造林绿化管理科(电话:6037326、13613409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