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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

  要切实按照我市《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的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一是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二是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义务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三是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四是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特别是居民住宅小区,要保证居民疏散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要紧紧抓住冬季火灾高发期这一特点,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山西省消防条例》为契机,广泛开展冬季防火宣传教育培训,在全社会营造声势浩大的冬季防火宣传工作氛围。一是不断完善和更新消防宣传形式和内容,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和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观念和防火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自觉守法、护法和关注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其次要开展好有针对性的消防教育培训,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类学校要对学生开展必要的消防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派出所做好对社区、农村居民的消防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并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消防基础设施与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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