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各部门按照要求共同做好名录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制定并实施名录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名录库和统计地理信息共建共享,负责名录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使用管理;
市编办负责协调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提供机关、事业单位法人及其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的登记变动资料;
市民政局负责协调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单位名录库方面的事项,按照当年年检库和未年检库分别提供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居(村)委会及其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的变动资料;
市国税局负责协调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按照正常户和非正常户分别提供上缴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变动资料;
市地税局负责协调企业单位、个体户名录方面的事项,按照正常户和非正常户分别提供上缴地方税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变动资料;
市工商局负责协调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提供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外的其他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变动资料;
市质监局负责协调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按有效库和质疑库分别提供单位名录;
市国土局负责协调基础地理数据方面的事项;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经费方面的事项;
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协同市统计局负责协调规模以下企业的调查核实、确认事项。
三、明确任务,协作完成
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已由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为基础建立了网上维护,现在已是“全国一库,在线更新”,在国家统计局的平台上运行。今年12月份省统计局的普查系统会议精神明确由原半年、年度维护更新改为日常适时维护。
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山西省统计局已与中科院超图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计划在2010年底完成所需软件、硬件设备的购买、安装与测试。
2011年上半年完成地理信息系统搭建,模块、栏目设置;完成全省电子化普查区的整理与完善;完成人口普查区图的电子化管理;完成第二次经济普查以来新增单位所属建筑物的编码及在电子地图上的标注。
2011年下半年完成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的整理与加载,完成各专业年报数据整理与加载,初步完成系统的基础建设。
2012年上半年完成人口普查、农业普查数据的整理与加载,完成各专业年报数据的整理与加载,完成常用统计数据库与地理系统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