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持对象:“十二五”期间宣传打造40个有规模,有特色、有影响的少数民族节庆,其中,指导办好12个民族节庆,协助办好6个民族节庆,支持办好22个民族节庆。
2.扶持内容:大力弘扬我省优秀的民族节庆传统文化,对外宣传贵州形象,按照广泛性、规模性、独特性的特点,选择一批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进行重点扶持,保护优秀民族节庆传统文化,弘扬和谐文明社会风尚,进一步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凝聚力和认同感,为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3.支持部门: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旅游局。
(七)民族教育扶持推进计划。
1.扶持内容:“十二五”期间扶持25个民族预科班、30个高中民族班、30个民族职教班,支持40所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和80个校点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工作。
2.扶持内容:按照省部共建贵州民族学院的要求,改善贵州民族学院的办学条件;围绕着力提高民族地区办学水平,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边远民族地区品学兼优的学生举办民族高中班;协调高等学校办好少数民族预科教育,扩大办学规模,增加少数民族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切实做好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工作,发挥民族地区学校传承保护民族文化的作用,不断缩小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的教育差距。
3.支持部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等有关部门。
(八)民族古籍抢救推进计划。
1.扶持对象:水书、锦屏文书、彝文、布依文等民族古籍和重要的少数民族口碑古籍。
2.扶持内容:继续做好少数民族古籍普查工作;完成《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贵州各民族卷》的编纂出版任务;出版一批民族古籍精品;加强少数民族古籍文献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加快少数民族民间口传古籍传承人的口传古籍抢救工作;加强协作,整合资源,加大对民族古籍的保护力度。做好民族古籍中涉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翻译、审查等工作。
3.支持部门:省文化厅、省档案局等有关部门。
(九)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培养推进计划。
1.培训培养对象:“十二五”期间,培训培养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类人才15000名,其中,党政人才2000名,经营管理人才500名,专业技术人才1000名,技能人才1000名,农村实用人才10000名,社会工作人才500名。
2.培训培养内容:宏观管理、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依法行政知识;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现代经济发展理论知识;少数民族文化挖掘、保护、传承知识;农村实用技术。
3.支持部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扶贫办等有关部门。
(十)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计划。
1.推进对象: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教与创建活动进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部队,覆盖范围更加宽广、活动形式更加丰富。
2.推进内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编写《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工作学习读本》、《民族团结进步风采录》;省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开设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培训内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月活动;加大民族团结宣传力度,在媒体开辟专栏。贵州日报社开办《民族团结》固定栏目专刊,贵州电视台开办《贵州各民族》固定栏目,贵州人民广播电台开办系列专题报道、贵州信息港、金黔在线网站开办贵州民族团结频道,组织开展推荐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活动;协调组织5个民族自治地方开展成立逢十周年庆典活动。
3.支持部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行政学院等有关部门和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贵州人民广播电台等主要媒体。
二、实施民族事业发展十大推进计划的措施
《贵州省“十二五”民族事业发展十大推进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由省民委牵头,各地和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省民委和各支持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把推进计划的内容纳入本地、本部门“十二五”规划,并列出年度推进任务,制定具体的推进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普惠项目优先安排,特惠项目倾斜安排”的要求,在资金、项目的安排上向推进计划倾斜。
三、加强对民族事业发展十大推进计划的领导
(一)落实责任。省民委和各支持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把具体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