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邯郸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九、本协议抄送投资者并经投资者认定后方可生效。
  十、如本协议与国家或省新规定相抵触时,服从国家或省新规定。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留存五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邯郸市人民政府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注:本协议书为参考样本,签约人在不违反《邯郸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中的条款进行细化和补充,使其更具实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附件2:
邯郸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项目

  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阶段和特点,近期我市重点支持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提升产业层次、有利于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一、装备制造。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如重型成套装备、专用设备、中高档数控机床、精密仪器仪表、精密铸造、家用电器、高端工程和纺织设备等。
  二、节能环保。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及产品、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化示范、再制造产业,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废旧商品回收及综合利用、煤炭清洁化利用项目。
  三、生物技术。重大疾病防治的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品种;先进医疗设备、医用材料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生物育种产业、绿色农用生物产品,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开发、示范与应用项目;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
  四、信息技术。新一代移动通信、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和示范项目;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等核心产业;重要基础设施智能化、数字化等虚拟技术;文化创意产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