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应当明确各项限定条件、建设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六条 限价商品住房应当合理控制套型面积标准,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内。
第七条 限价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以项目综合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为基础,参照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20%下浮确定。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应当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测定。
第三章 申请条件与资格
第八条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基本家庭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1人满五年以上;
(二)家庭为一个基本家庭的,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在15平方米以下且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三)基本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人户为当地政府确定的限价商品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的1.5倍以下,二人户为标准的1.2倍以下,三人及以上家庭为标准的1倍以下,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限价商品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居民住房平均水平、城镇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家庭,是指两个以上成员基于婚姻、血缘、收养而产生的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的社会生活单位。
家庭内可包含多个基本家庭。本办法所称基本家庭,是指已婚男女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
第十条 基本家庭年度可支配收入是指其家庭成员的年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基本家庭资产是指其家庭成员名下的动产和不动产,包括房产、汽车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债权等。离婚人员原住房析产部分产权列入其资产。
第十一条 家庭无现住房的,其基本家庭为无住房家庭。
有现住房的家庭含两个以上基本家庭的,其无现住房的基本家庭,为准无房家庭。其住房困难程度,按家庭所有成员的现住房总面积除以全部家庭成员的人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