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随班就读工作的保障体系。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人随班就读。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定期委派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的制度,确保随班就读的质量。
(三)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进程。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特点配备信息教育技术设备,全面启动“校校通”工程,开通远程教育网络,加快特殊教育资源库建设,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优秀的教育教学内容,实现教育资源共享。特教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特点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提高残疾学生信息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四)深入开展特殊教育研究。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特教教研人员,组织并指导学校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各级教研部门、高等院校和特教学校要围绕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这个主题,积极开展特殊教育课程改革的实践和研究。要定期开展特殊教育教研和交流活动,搭建特教教师交流和提高的平台。
四、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一)合理确定并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各地要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教师需求量大的特点,合理确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并保障落实,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要研究建立特殊教育师资补充长效机制。
(二)加强特教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在开展继续教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的专业培训。鼓励在职教师进修,提升学历层次。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纳入“国培计划”,对在职教师实行轮训。加强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其他机构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教师的培训。
(三)逐步提高特教教师的待遇。各地要切实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凡在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职工均享受特殊教育津贴(特殊教育津贴为现基本工资的15%),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各普通中小学要将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与管理人员的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要在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和校长的比例。
五、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保质保量完成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保证建成一所发挥效益一所,建立覆盖全区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将宁夏特殊教育学校建成全区特殊教育科研、师资培训基地,成为我区特殊教育的窗口学校。到2012年,全区特殊教育学校达到10所,并逐步在残疾人较多的县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或附设特教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