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工程减排。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大力度,全面推进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建设,确保新增削减量落实到位。
1.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所有工业园区必须全部建成污水集中治理设施或者经论证后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已实行集中治理的要加快管网配套,确保工业园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合成氨生产企业工艺用水循环利用率要达到 90%以上,氨氮排放浓度要力争低于30毫克/升,吨氨产品废水排放量要低于10吨。加大造纸、印染、化工、农副食品等重点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深度治理。
2.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炉窑)脱硫脱硝工程。
(1)提高燃煤电厂脱硫效率。现役燃煤机组采用石灰石-石膏法等湿法脱硫,烟气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进行脱硫设施改造,并对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全部拆除(封堵),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 95%以上;采用循环流化床燃烧工艺的燃煤机组,全部进行炉内喷钙改造,实现自动添加脱硫剂,必要时进行炉外脱硫,提高脱硫效率。
(2)全面开展火电厂脱硝工程建设。已采用低氮燃烧或者已建脱硝装置的燃煤机组,要加强运行管理维护并加快脱硝设施改造。未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的,全部进行低氮燃烧改造,20万千瓦以上机组全部建设脱硝设施,脱硝效率必须达到70%以上。燃气机组和采用循环流化床燃烧工艺的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低于100毫克/立方米,达不到要求的进行低氮燃烧改造或者加装脱硝设施。
(3)实施钢铁行业脱硫脱硝。所有未列入淘汰计划的烧结机、年产量100万吨以上的球团设备,全部进行脱硫设施改造,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 80%以上。对单台烧结面积 100 平方米以上的烧结机开展脱硝示范工程建设。
(4)实施石油和焦化行业二氧化硫减排工程。石油炼制企业全部开展催化裂化装置的催化剂再生烟气脱硫工程、加热炉或焚烧炉烟气治理工程建设,改进尾气硫回收工艺,提高硫磺回收率,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 80%以上;焦化企业要完善焦炉煤气脱硫脱氢工程,硫化氢脱除效率要达到 95%以上。
(5)加大建材行业脱硫脱硝力度。所有建筑陶瓷业、陶瓷制品业要分批全面实施煤改天然气(LNG)或者改电;没有条件改用LNG且又相对集中的建筑陶瓷企业群,要实现集中供水煤气,对水煤气集中供应企业实施脱硫(硫磺回收);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生产规模大于4000吨熟料/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实施脱硝设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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