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三、全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各地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1]10号)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6月中旬前全面启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搞活用人制度,转换用人机制,优化医疗卫生人员结构,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和动态调整的编制管理机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思路,大力推进编制管理方式创新,根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工作任务变化情况,在控制总量的基础上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挥编制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益。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按照“先制度入轨,再逐步完善”的总体要求,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各地要在核定的编制内合理确定岗位构成比例,精心组织人员竞聘上岗、签订合同,对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和任期目标考核,确保所有上岗人员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同时完善超编和落聘人员分流安置相关政策,充分考虑分流人员的切身利益,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对人员分流安置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化解和处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实施进度。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组织实施2011年度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事的通知》(徐委发[2011]6号)文件精神,加快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公共卫生单位组织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尽快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5月底前市人保部门要向省主管部门报送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实施办法,6月份在全市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抓紧制定和报送本地的实施方案,切实保障所需经费,确保6月底前绩效工资制度落实到位。绩效工资的启动实施要与转换运行机制、优化人员结构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双考核、双挂钩”: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工作任务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财政经费补助挂钩;同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建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要细化考核标准和操作办法,考核导向要突出公益性,促进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考核内容要突出服务效率,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考核方式要突出群众参与,将行政部门考核与群众满意度调查结合起来。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掌握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五、切实做好经验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深化医改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实践,不断创造和积累经验。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各地的创新举措,总结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积极推广,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要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深入宣传医改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释疑解惑工作,使改革深入基层、深入人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改革实施进展和成效的宣传,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改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