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第七届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获奖城市的通报
(桂政办发〔2011〕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2008年至2010年开展的全区第七届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活动中,全区共有89个市、县和112个乡镇报名参加竞赛。竞赛期间,各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加快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建设管理等工作与“南珠杯”竞赛活动紧密结合,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镇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经自治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考评团对参加竞赛的市、县、乡镇进行检查考评和自治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协调指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评比结果予以公布,对获奖市、县和乡镇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的市、县和乡镇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把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城镇综合素质,为实现广西城镇化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