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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中越凭祥—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自治区层面重点开展的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确定跨境经济合作区的核心内容。一是与越南跨境合作联合工作组进行磋商和对接,进一步确定跨境经济合作区定位、区域范围、主要功能、功能布局、运行模式、管理体制等核心内容,推动编制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总体方案;二是委托中越双方有资质部门共同编制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联合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是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衔接,确定跨境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的总体布局、功能分区等主要内容,开展中方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组织开展跨境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在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做好跨境经济合作区的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是成立规划编制专家小组,制定跨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方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规划编制单位,委托编制跨境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的总体规划;二是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总体规划衔接,进一步明确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区域范围、功能分区和总体布局,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跨境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三是结合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和人员监管流程,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货物及人员的监管流程;四是加强与越方沟通协调,使双方各功能区划分、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效衔接,基本形成一个整体;五是组织跨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和报审批工作。

  (三)研究编制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方案。在跨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拟定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方案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四)组织研究争取国家支持政策。成立跨境经济合作区政策研究小组,争取国家对跨境经济合作区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优惠政策和法律框架。争取国家在财政、税收、投资、产业、金融、土地、贸易发展等方面制定特殊优惠政策,在人员、运输车辆、货物出入境等运行管理方面制定便捷措施,出台促进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和便捷措施,允许我区在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建设上先行先试。

  (五)策划跨境经济合作区重大活动。一是组织跨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会,邀请国家相关部门参会,争取国家相关部门了解并支持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二是召开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方案专家论证会,邀请国家层面的专家和部门参会,争取国家层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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