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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
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自治区
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
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3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1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促使项目早开工、快建设,确保完成全年重大项目开工和前期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

  列入《2011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新开工和前期工作项目。

  二、审批任务

  以促进项目尽快开工为目标,对未完成投资许可、规划选址(选线)、用地(用海)预审、用地(用海)审批、环境评价等5个主要环节的审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审批事项的完成时间节点要求,落实责任部门。对于未列入到《2011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初步设计、占用林地、水土保持、地灾评估、开工许可等审批环节,各级各部门也要加快审批审核,确保完成全年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一)新开工重大项目。2011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共138项,除4个项目已基本完成审批手续或已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待批外,其余134个项目296项审批事项未获批复或未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其中投资许可尚有14项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未上报,15项自治区权限内审批的项目未批复;规划选址(选线)尚有35项自治区权限内审批的项目未批复;用地(用海)预审尚有13项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未上报,31项自治区权限内审批的项目未批复;环评尚有13项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未上报,60项自治区权限内审批的项目未批复;用地(用海)审批尚有16项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未上报,99项自治区权限内审批的项目未转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未完成的审批事项要按照计划开工时间,倒排前期工作完成时间节点,确保项目在开工前完成5个主要审批环节。对已完成上报的防城港钢铁精品基地、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要加强赴京衔接力度,力争国家有关部门早日批复并开工建设;对已完成批复的广西太华公司年产4.8亿袋非PVC高科技医用软装输液生产线,要加快征地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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