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鲁政发[2011]1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战略,充分发挥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积极作用,加快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城乡市场体系,提升流通服务功能
1.优化城乡商贸流通网络布局。加快构建以城市商业中心和区域商业中心为高端聚集区、社区商业为基础、特色商业街区为品牌的城市商业服务体系,构建以城区为龙头、乡镇为骨干、中心村 (农村社区)为基础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流通体系。
2.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标准化农家店建设,鼓励发展直营店,规范发展加盟店,积极扩展农家店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消费品、农资、药品、图书同网流通。强化农村配送中心建设,提高农家店统一配送比重,降低流通成本,保证商品质量。“十二五”期间,全省标准化农家店覆盖所有行政村,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以上。
3.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大力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加强产销衔接,提高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改造和新建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促进农产品有序流通。加强鲜活农产品预冷、冷藏设施及冷链物流系统建设。推广贸工农一体化、内外贸相结合的“农超对接”、“区超对接”经营模式,按照“推行一个标准、统筹两个市场、打造山东品牌、促进富民强省”的要求,推进超市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有效对接,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由出口保障转向全民共享。
4.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引导支持连锁经营企业进社区,推动社区便民连锁超市发展。鼓励餐饮龙头企业发展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和放心早餐连锁店,推进早餐经营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支持家电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完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加快便民家庭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提高家政服务质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提高回收集散加工能力。积极开展创建商业示范社区活动,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
5.培育城市商业中心。加快建设城市中心商业区,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商贸发展中枢。鼓励设区城市重点规划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的城市综合体。结合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园区建设等,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新的区域商业中心,增强商业服务功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6.打造城市特色商业街区。重点打造一批美食街、历史文化街区、土特产街区、时尚购物广场等,加快形成一批集聚效应显著、文化底蕴深厚、建筑风格鲜明、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商业街区,成为传承历史文化、彰显城市特色、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