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
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4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精神,为切实加强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林念修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檀庆瑞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肖建刚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 员:潘文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杰云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梁 兵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钟 兵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韦力平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韦祖汉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