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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劳务派遣公司工会工作的意见

江西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劳务派遣公司工会工作的意见


各设区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产业(局、系统)和省总直属基层工会:
  为了探索和规范新形势下劳务派遣公司工会工作,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等规定,现就加强劳务派遣公司工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劳务派遣公司工会工作的重要性
  1、做好劳务派遣公司工会工作是新形势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劳务派遣业务发展较快,劳务派遣公司已发展到200多家,省内被派遣劳动者人数已超过12万人。但一些用人单位把劳务派遣作为规避建立劳动关系的主要用工形式,被派遣劳动者出现了劳动公平难以实现,同工同酬难以落实,利益诉求难以表达,工会活动难以参加等问题。为了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工会组织要“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重要指示和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必须做好劳务派遣公司工会组建和被派遣劳动者入会工作,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2、做好劳务派遣公司工会工作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要完成我省“十二五”规划,就必须调动包括广大被派遣劳动者在内的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工会发展被派遣劳动者加入工会组织,帮助和指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有利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培养被派遣劳动者对企事业单位的归属感,拓展他们的发展空间,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企事业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二、积极做好劳务派遣公司的工会组建工作和职工入会工作
  3、认真做好劳务派遣公司的工会组建工作。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赣发【2010】13号)中关于“被派遣劳动者的入会工作,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劳务派遣公司组建工会”的精神,劳务派遣公司的工会组建工作由该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工会负责督促、审批,各用工单位工会要积极配合。组建后的劳务派遣公司工会工作由所在地的地方工会领导,并报上级工会组织部备案。如果工会隶属关系目前已经归省直单位工会或省属企事业工会领导,则领导关系暂时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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