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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4.市开发投资公司:负责政务大厅场所的购买、装修和物业管理工作,包括维修、保安、保洁、供水、供电、供暖等。
  5.市财政局:将政务大厅运行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督促进驻单位将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收费项目纳入政务大厅统一收费;协调、确定进驻政务大厅代收费的银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6.市物价局:完成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收费项目的清理和审查工作,保证其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到应进必进不漏项。
  7.市编委办:协助做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机构编制和进驻单位内设机构职能调整相关工作。
  8.市电子政务办:配合市开发投资公司完成政务大厅信息网络和信息机房的设计、建设工作,完成市级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配合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完成行政审批电子管理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迁移和各部门自有业务系统的接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9.市政府法制办:审查进驻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其合法合规;及时对政务大厅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0.各进驻单位。负责本单位进驻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按照作风好、素质高、能力强的要求选派进驻大厅人员并做好培训工作;提出所需窗口数量,配合制定并严格执行《进驻方案》;保障“两集中、两到位”的实现;接入自有业务系统,落实所需专用设备,配合做好信息网络和信息机房的设计和建设。
  (三)工作任务
  1.进驻工作。由市政府办负责确定进驻单位、进驻事项及其进驻人员、窗口的数量,形成《进驻方案》并负责督促落实。完成时限:2011年6月底前完成《进驻方案》,9月底前进驻到位。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开发投资公司、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各进驻单位。
  2.装修工作。由市开发投资公司负责按照政务大厅的功能,形成装修设计和投资预算,经市政府审定后,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装修。装修内容除常规内外装修外,还包括市电子政务网、部门专用业务系统的接入和网络布线,视频监察系统的布线,信息机房建设,双回路电源等。完成时限:2011年8月15日前完成初步验收,9月底前完成最终验收。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
  3.机构调整。待市政务大厅建设到一定规模时,由市政府办负责提出有关机构编制事宜,按程序报市编委研究,使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情况适应大厅管理职能的需要,使进驻单位的审批职能向该单位进驻大厅的内设机构集中。完成时限:2011年7月底前完成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调整工作,8月底前完成进驻单位机构调整工作。配合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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