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特区、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配合单位:市、县质监部门
实施单位:全市公共机构
(四)抓好公共机构建筑节能
1.办公照明设备改造
主要内容:2011年,全市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使用的高能耗荧光灯,白炽灯、射灯等,全部更换为国家财政补贴推广的节能灯,或更换成紧凑型,直管型荧光灯及金属卤化物灯等节能灯具,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消防通道除外)的普通照明控制开关全部更换延时开关。
具体步骤:2011年6月底前,办公建筑使用单位负责完成本单位办公照明设备的节能改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完成本局管理区域内的照明改造。2011年9月底,市节能办和公共机构管理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景观照明系统节能改造
主要内容:结合我市总体规划与实际需求,应用LED技术或太阳能灯对公共机构照明系统(含标志性建筑)、庭院和广场照明灯进行节能改造。
具体步骤:2011年9月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对所辖范围内办公楼照明和景观照明系统进行LED节能改造示范。各县(特区、区)要结合城市亮化和景观照明工程抓好一个公共机构LED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力争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2011年11月底前,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特区、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实施单位:市机关集中办公楼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其余由产权或使用单位负责
3.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主要内容:通过系统分析诊断以及节能综合效益分析,采用节能清洗、风机水泵变频或更新关键设备、系统智能控制等节能措施,对高能耗的中央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
具体步骤:(1)2011年拟定将盘县党委政府机关集中办公楼为示范项目;(2)争取财政资金或采用能源合同管理模式进行改造。
牵头单位:盘县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
配合单位:市城乡建设局、供电部门、节能服务公司
4.综合电效改造
主要内容:通过对公共机构办公区用电设备和电力分配系统进行系统诊断分析,采用三相平衡、加装专业节能设备、系统智能控制等技术措施,实现用电系统整体优化,节省电能。
具体步骤:2011年6月底前,作好基础工作,拟定将市委市政府办公楼、市人大市政协办公楼、市机关三号办公楼、十二层综合办公楼的电锅炉(含供电线路)以及常委楼的地热进行节能和维修改造,各县(特区、区)拟定一家能耗大户进行示范改造,争取在2011年11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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