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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11〕41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开展征地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六盘水市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农村征地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以下简称“征地拆迁”)各项制度规定,规范征地拆迁管理行为,维护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133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认真抓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等征地拆迁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市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从源头防范化解矛盾,做到依法、文明、和谐拆迁。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全市专项检查工作由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组,谢朝碧副市长为组长,市应急办副主任吴世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朱国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寿林为副组长,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农委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市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日常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宋登远任办公室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鹏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遗留问题处置的指导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收回的指导工作。市监察局配合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督促县(特区、区)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及行业部门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违反制度拆迁制度规定的行为及时查处,并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制度拆迁有关制度规定指导审查工作和征地拆迁工作程序、行政决定、行政复议案件的指导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对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时间及相关人员进行侦查和处理工作。市农委负责配合做好农村征地拆迁的相关工作。
  三、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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