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药品生产经营环节。严格准入标准,加强盐酸克仑特罗等可用作“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监管,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原料来源、生产使用情况及库存原料管理情况,强化对药品经营企业的动态监管和现场检查,对我市原有蛋白同化制剂经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凡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取消其定点经营资格。严查经营资质、购进和销售渠道,查清流向,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落实。
(八)保健食品整治。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标签、说明书等专项检查。加大保健食品抽检力度,提高抽检效率,重点加强对采购和使用蜂胶、阿胶、动植物提取物、标示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标原料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持续开展保健食品风险监测,及时掌握违法添加的物质种类,探索其检测方法,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落实。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1年5月3日一2011年5月31日)制定方案,充分动员,宣传到位。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整治行动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形成全社会齐动员的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2011年6月1日一2012年3月31日)全面排查,重点整治,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落实,全面排查隐患,治理突出问题,严查生产、加工、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三阶段:(2012年4月1日一2012年4月30日)加强督查,认真总结,确保实效。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强化督查,认真总结,全面提高,做到整治一项、巩固一项,防止前整后乱、出现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把维护食品安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来抓,周密组织,深入推进。要强化各级政府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做到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的无缝衔接和全程监管;落实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金字塔”式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经费投入,确保监管职能与监管力量相匹配。建立实行岗位责任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各县(市、区)政府、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迅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工作目标,明确整治重点,逐项细化任务,逐级、逐环节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各牵头部门制定的具体行动方案要在本方案下发两周内报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各职能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如有职能调整,按新的职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