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大激励力度,积极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千人计划”,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特别是企业引进一批具有真才实学的海外高端专业技术人才、掌握核心技术的海外高级工程师。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和科研立项评审制度,以企业为主体,面向海外公开招聘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或首席科学家,鼓励支持海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领衔实施重大项目。进一步推进钱江人才计划,支持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和留学生创业园建设,继续组织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的海外学子“浙江行”活动,积极引进和帮助海外科技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
(三)加强企业创新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实施企业家技术创新战略能力提升计划,培养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和国际化视野、善于组织开展技术创新和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的科技型企业家,培育一批科技新浙商。实施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依托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载体,着力培养青年人才,支持青年人才主持实施重点科技项目。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各类具有创新能力和精湛技艺的人才。
七、加强基础研究与核心技术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一)持续加强基础研究。瞄准科学技术发展前沿,加大自然科学研究投入,发挥我省学科优势,完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资助重点,优化基础研究布局,继续培育在数学与信息科学、物理学、植物学、传染病学等方面的研究优势。支持浙江大学优势学科和省属高校重中之重学科建设,增强基础研究能力。支持我省科研人员参与和领衔承担国家“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鼓励自由探索、跨单位合作研究,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加大青年研究人员培养力度。
加强基础学科之间、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融合,获取一批高水平原创成果,进一步提高我省基础研究总体水平,国际科学论文引用数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二)加强面向重大战略需求的核心和关键技术研究。围绕产业升级、节能减排、健康安全、山海开发、生态建设等重大战略需求,重点加强绿色与精密制造、纳米技术、微电子、云计算、新一代网络通信与物联网、先进能源、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生物医药、绿色化工与新材料、现代农业、海洋科技等领域的核心与关键技术研究,力争在战略高技术领域获得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创新成果,增强技术储备。
八、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
(一)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使企业尽快成为知识产权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知识产权申报申请的主体、知识产权创新应用的主体、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和知识产权产业化与回报的主体。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鼓励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重点培育一批拥有核心专利、熟练运用专利制度、国际竞争力较强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把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发明专利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验收、科技奖励标准的重要依据,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作为认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评价省重大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载体运行绩效的重要标准。
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将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条件。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积极组织企业实施专利战略推进工程,鼓励企业联合构筑专利联盟,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支持企业加快发明专利成果的转化、产业化。鼓励企业购买国内外发明专利或取得专利许可,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