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报送公立医院改革进展信息和典型材料的通知
(内卫医管字〔2011〕539号)
各盟市卫生局:
2011年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一年,自卫生厅与各地签署责任状以来,各地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一些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为及时了解进展、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卫生厅将建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信息报送制度。现将近期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各盟市卫生局报送签订责任状以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组织部署情况、出台的政策措施、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等。
二、各盟市卫生局及各公立医院在推进改革中形成的典型案例、成熟做法和成功经验,可形成专项报告材料。典型材料要紧紧围绕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内容真实,表述清晰。
三、请各地高度重视信息、材料报送工作,尚未确定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地区要尽快明确联络人,并报卫生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