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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实施方案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实施方案
(济经信党字〔2011〕31号)


机关及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统一思想,锐意进取,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市经信委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提出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济南为主题,以创建泉城先锋党组织、争当先锋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加快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和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对象是市经信委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党委及所属党组织。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是应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模范践行泉城先锋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做到“五个好”:1、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落实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3、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到位、落实有力,工作运行规范有序;4、工作业绩好,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谋划、推进本单位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5、群众反映好,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和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是市经信委所属各级党组织的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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