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政府令第185号),切实加强对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成:俞 钢 市政府
副组长:杨 军 市财政局
徐世伟 市公安局
成 员:姜国富 宁波保监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