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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抓环境促提升打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任务

  (一)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由市工商局牵头,知识产权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广局、执法局、服务业委、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加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商品生产和交易市场的商标侵权行为;加大对违法印制、出售商标标识及包装、装潢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商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坚决依法取缔侵权行为严重的交易市场;加强对生产和仓储现场的巡查,防止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二)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行为。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依法打击食品、药品等领域专利侵权案件;加大对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办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利权侵权案件;同时,运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专利保护工作的指导,避免或减少在生产审批、计划立项、产品开发过程中侵权现象发生。

  (三)打击涉及产品质量的违法行为。由市质监局牵头,食品药品监管局、农经委、畜牧兽医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业委、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建立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监督机制;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技术检验、检测手段,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确保全市食品等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和涉及畜禽(猪、牛、羊、鸡)违法行为。由市服务业委牵头,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兽医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和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的制假窝点、售假窝点、存储窝点和注水(注胶)窝点进行重点整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维护酒类商品和畜禽产品市场正常秩序。

  (五)打击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涉假等违法行为。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发挥96111举报特服作用,认真梳理群众举报投诉线索,加大检查力度,强化抽样手段,以工作制度建设为保障,确保此项行动取得实效。形成打击制假售假的高压态势,使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满意度明显提高。

  (六)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兽药和饲料行为;加强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行为;加强畜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力度,有效遏制非法添加“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强化流通环节监管,严厉打击贩卖、屠宰病死畜禽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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