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部门:市信访局、市监察局、市法制办;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32.完善行政考核和问责体系。制定沈阳市政府绩效考核办法,规范政府绩效考核的主体、内容、程序、方式。大力推动行政监察、行政复议、审计等监督方式的衔接,建立科学的行政问责机制。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八)加强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33.完善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定年度法制讲座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34.落实依法行政集中培训制度。市、区县政府应有计划地对本级政府部门及下级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各级政府部门应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年度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周。
牵头部门:市法制办;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35.建立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对拟任市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考查时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必要时还要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任职的依据。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36.加大公务员录用及管理中法律知识测查力度。扩大公务员考试招录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的比例。市、区、县(市)政府及其部门定期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应当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保障措施
37.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职责,制定依法行政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继续完善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坚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书面报告,并向本级政协通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领导应切实履行好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研究制定和遵守执行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推动建立政府领导负责、部门分工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