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沈政发[2011]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沈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业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沈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1〕7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0-2014年)的通知》(辽政发〔2010〕1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和全市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实现沈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面实现《纲要》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纲要》确立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有效落实;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有效实现;服务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等政府自身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有机统一。
--科学合理的法治政府考核体系基本建立,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及时、动态、量化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