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2)进一步巩固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2.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保障能力。

  (1)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继续提高,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

  (2)完善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

  (3)明显提高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确保所有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

  (4)积极开展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在全面实施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试点的基础上,进行总结评估,扩大试点病种。(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5)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资助困难人群参保,将资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门诊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完善二次救助制度。探索开展特重大疾病救助试点。鼓励社会力量向医疗救助慈善捐款,拓宽筹资渠道。(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

  3.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水平,方便群众就医结算。

  (1)继续推广社保保障卡医保“一卡通”,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一卡通”。探索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即时结算。继续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控制基金结余,提高使用效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结余过多的,把结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基金平稳运行。探索建立医保风险基金。(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