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三届中国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十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第四届中国开放论坛宁波市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第十三届中国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十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第四届中国开放论坛宁波市筹备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第十三届中国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
第十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第四届中国开放论坛宁波市筹备工作总体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十三届中国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十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第四届中国开放论坛总体方案的复函》(浙政办函〔2011〕1号),第十三届中国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浙洽会)、第十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将于2011年6月8日至11日在我市举办,第四届中国开放论坛(以下简称开放论坛)将于2011年6月4日至5日在镇海九龙湖举办。为做好本届浙洽会、消博会、开放论坛的各项筹备工作,圆满完成展会组织工作和宁波团各项任务,特制订浙洽会、消博会、开放论坛宁波市筹备工作总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
本届浙洽会、消博会、开放论坛以“发展海洋经济、扩大产业合作、提升开放水平”为主题,通过产业对接、贸易洽谈、主题论坛和“城市日”等一系列活动,扩大互利共赢的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发展浙江海洋产业,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提升我省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步伐,进而推动浙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市将以落实“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六个加快”战略部署,积极展示港城对外开放形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实现开放型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本届浙洽会、消博会、开放论坛继续以我市为主承办。我市在组织机构上分为3个层次。
(一)浙洽会、消博会、开放论坛组委会。浙洽会、消博会、开放论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是浙洽会、消博会、开放论坛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浙洽会、消博会、开放论坛的组织筹备和实施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大会秘书处)、接待联络部、新闻宣传部、综合保障部、安全保卫部、展务协调部、投资洽谈部、贸易促进部、开放论坛部、人才引进部、境外投资部、卫生保障部等12个工作部门。各部部长由市委宣传部、市外经贸局、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接待办、市会展办等单位负责人担任。
(二)浙洽会、消博会、开放论坛宁波团。浙洽会、消博会、开放论坛宁波团由刘奇市长担任名誉团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团长,市委、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市外经贸局局长担任副团长,秘书长由市外经贸局局长兼任,下设秘书组、投资组、贸易组、接待组、展务组和安保组等工作机构,主要承担宁波团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并负责与组委会办公室及相关职能工作部、宁波团各分团的联络和协调。
(三)浙洽会、消博会、开放论坛宁波团各分团。各县(市)区、杭州湾新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梅山保税港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市发改委、市外经贸局、市经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贸易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贸促会、市台办、市侨办、市外办、市侨联、宁波甬港联、市海外联分别组建分团,各分团团长由各地政府(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各分团作为宁波团的组成部分,要建立相应的筹备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分团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