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宁波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的通知
(甬政发〔201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全民健身条例》和《
奥运争光计划纲要》,认真检阅2007年我市第十五届运动会以来所取得的成效,市政府决定举办宁波市第十六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市运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市运会定于2011年8月在宁波市体育中心举行开幕式。部分项目的比赛提前于4月至7月举行。
二、参加单位
大众体育部、青少年部、老年部分别组队参赛。
(一)大众体育部。分县(市)区代表团和行业系统代表团,其中县(市)区代表团分成年组和青少年组。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有关开发区可单独组团参加,列入县(市)区代表团。
(二)青少年部。以县(市)区为单位组团参加。
(三)老年部。以县(市)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分会为单位组团参加。
三、竞赛项目
(一)大众体育部:县(市)区代表团设台球、篮球、五人制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排舞、拔河、钓鱼、健身气功、飞镖、登山、桥牌、围棋、象棋、国际象棋、航空模型、航海模型、车辆模型、无线电测向等20项;行业系统代表团设围棋、象棋、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台球、钓鱼、飞镖、拔河、登山、健美操等12项。
(二)青少年部:设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沙排、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短式网球)、体操、射击、射箭、蹦床、帆船、帆板、赛艇、皮划艇、举重、跆拳道、柔道、拳击、摔跤、武术套路、武术散手、艺术体操、自行车等26项。
(三)老年部:设柔力球、健身球操、老年排球、门球、乒乓球、地掷球、健身秧歌、健身气功、太极拳(剑)、桥牌、中国象棋、钓鱼等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