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制定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及配套政策,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其他保障方式为辅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积极落实建设用地和资金,加大房源建设力度,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3万平方米、600套。
引导和扶持企业、村集体等社会力量建设面向企业内部和社会出租的租赁型住房。
(三)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继续做到应保尽保。继续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新增实物配租25户。加强和规范廉租住房日常管理,开展资金和房源使用年度审计。
(四)实施经济适用房制度,积极做好房源筹集和销售工作,满足符合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家庭申购需求。新开工经济适用房1.6万平方米、建成2万平方米,推出销售250套。
(五)继续实施限价房保障,新开工限价房1万平方米,推出销售300套。
(六)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2011年6月底完成房产档案数据整理及联网数据整合工作,10月底完成登记簿数据实时联网。
(七)加强住房保障机构建设;加大保障政策及推进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访投诉处理,避免越级上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象山县政府
(一)调整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制定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及配套政策,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其他保障方式为辅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积极落实建设用地和资金,加大房源建设力度,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4万平方米、800套。
引导和扶持企业、村集体等社会力量建设面向企业内部和社会出租的租赁型住房。
(三)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继续做到应保尽保。加大房源筹集力度,新开工廉租住房1万平方米,建成廉租住房1万平方米。继续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新增实物配租100户。加强和规范廉租住房日常管理,开展资金和房源使用年度审计。
(四)实施经济适用房制度,积极做好房源筹集和销售工作,满足符合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家庭申购需求。新开工经济适用房3.2万平方米、建成1.8万平方米,推出销售156套。
(五)继续实施限价房保障,新开工限价房2.3万平方米、建成1.8万平方米,推出销售200套。
(六)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2011年6月底完成房产档案数据整理及联网数据整合工作,10月底完成登记簿数据实时联网。
(七)加强住房保障机构建设;加大保障政策及推进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访投诉处理,避免越级上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鄞州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