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示范特色类整治标准。要求在品质提升类整治标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做好历史文化的挖掘和文化内涵的提升工作,努力体现各自特色。或者通过增加健身、休闲空间,提升街巷品质,打造特色街巷。要求整治后达到彰显特色、展示魅力的工作目标。整治经费标准为2500元/㎡。
属于历史文化保护的街区,要严格按照《
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整治。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为确保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宁波市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协调我市中心城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有关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审计局、宁波电业局、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及各区政府、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具体做好制定出台综合整治技术标准及相关政策处理标准,落实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安排,批准各区的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整治方案,对各区的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并将整治完成后的长效管理工作纳入以后对各区的管理考核等工作。
各区相应建立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好辖区范围内背街小巷现状调查、年度整治计划报批、整治资金落实、整治方案报批、具体组织实施,并落实整治完成后的长效管理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
四、实施步骤和主要方法
据初步统计,中心城区需要整治的背街小巷共266条,道路面积119.6万平方米。2011年进行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作试点,计划实施38条,完成25条。2012年起每年实施总量的20%左右,力争2015年完成全部的整治任务。
(一)项目计划。各区年度整治计划由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报市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经市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下达实施计划,由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二)项目方案。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程的项目设计方案由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组织会审。设施规范类整治项目由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对设计质量、设计效果进行技术把关和批复签发,批复意见报市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品质提升类、示范特色类整治项目的设计方案,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由市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批复,其余各区由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批复,报市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