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由于长期投入不足和发展不平衡,我市学前教育的一些素质性、结构性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城乡之间、公办民办之间发展不均衡问题仍较突出;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供给总量仍不充足;学前教育经费保障缺口仍然较大;管理体制机制性障碍依然存在;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亟待进一步改善,学前教育整体质量偏低,人民群众“入好园难”呼声强烈。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策略,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并有效履行“规划统筹、投入保障、公共服务、监督规范”的政府职能,基本形成“公益普惠、城乡均等、制度合理、办园规范、充满活力、群众满意”的现代学前教育体系,努力促进宁波市率先在全国实现学前教育现代化。
三、总体目标
以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和《宁波市教育事业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设定的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为指导,力争通过3年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政府投入、社会投资、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基本健全结构合理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科学规范的学前教育质量监管体系。
主要指标:
--高标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幼儿净入园率达到99%以上,幼儿园建设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省等级(市星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85%以上,适龄儿童基本实现就近入园。重视幼儿家长的育儿教育,100%家长接受指导培训。
--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每年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80所,新建幼儿园均按省标准建设;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比例达到100%;乡镇中心幼儿园建成率达100%;中心村幼儿园标准化率达90%以上。到2011年,每个乡镇至少办一所优质中心幼儿园;到2012年,村级幼儿园都建成合格园。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各县(市)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逐步递增。到2013年,各县(市)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力争达到8%以上,不举办高中段教育的县(市)区达到12%以上。
--提高保教人员素质和待遇。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达到65%以上,50%以上教师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每年至少组织400名幼儿园园长和5000名教师接受专业培训,到2013年完成新一轮全员培训;到2015年,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占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