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甬政发〔201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自2007年印发《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7〕138号)以来,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态势良好,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城乡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巩固了学前三年教育的普及率,成为国家级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城市。
为积极推进宁波市“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国家级改革试点项目的深入实施,率先实现宁波市学前教育现代化,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入好园”的需求,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以及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市政府制定了《宁波市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1-2013年)》,现予印发,望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宁波市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1-2013年)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
宁波市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六个加快”的部署战略,大力推进宁波市“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国家级改革试点项目的深入实施,率先实现宁波市学前教育现代化,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自2007年出台《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加快,农村学前教育面貌改善明显,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幼儿园为骨干、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多元发展格局,进一步巩固了学前三年教育的高普及率,成为国家级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地区。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1180所,在园幼儿25.8万人,园长及专任教师1.5万人;省三级以上幼儿园占60%,省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为75.1%;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和标准化达标率均为100%;本地户籍人口净入园率为99.2%,毛入园率为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