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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全省“五优”矿井复查验收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全省“五优”矿井复查验收的通知
(豫工信〔2010〕93号)
各国有骨干煤炭企业:
根据《河南省“五优”矿井创建标准集考核评级办法(试行)》规定,省厅已对2009年新创建的“五优”矿井进行了检查验收。为做好2007、2008年度已被命名的“五优”矿井复查验收工作,经研究,由各国有骨干煤炭企业对所属受到命名的“五优”矿井进行复查验收。
请你们严格对照标准,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逐矿进行复验,并将验收结果以集团公司为单位集中于2009年3月20日前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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