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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百家煤炭经营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二)初步审查。经县(市、区)、省辖市煤炭监管部门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后由省辖市煤炭监管部门统一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集中评审。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标准进行集中评审,确定煤炭经营诚信企业名单。

  (四)公示。煤炭经营诚信企业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五)表彰。公示结束后,省评选小组确定百家煤炭经营诚信企业。对评出的煤炭经营诚信企业,颁发证书,授予 “煤炭经营诚信企业”奖牌。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

  1、填报申请表;

  2、企业经营数量证明(2009年以来购销合同);

  3、2009年以来企业在工商、银行、税务、质检、劳动保障、环保等部门的信用证明及获奖情况(需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

  4、用户评价调查表;

  5、企业诚信经营经验总结材料。

  申报企业要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时间安排
  2010年8月至9月为企业申报阶段;

  2010年10月为初步审查阶段;

  2010年11月为集中评审和媒体公示阶段;

  2010年12月为评比表彰阶段。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煤炭经营诚信企业评选是煤炭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树立我省煤炭经营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打造河南煤炭品牌的具体举措。各级煤炭经营监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指导,扩大宣传,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积极参与,使评选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严格把关。申报、推荐、认定工作是开展好评选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地要根据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对申报的企业进行认真核查,逐一审核把关,防止弄虚作假。重点审核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经营业绩是否达到规定数额,经营行为是否规范,企业制度是否健全等。

  (三)及时上报。各地要指导帮助参评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10月30日前将推荐的诚信企业名单及材料报送到省工信厅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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