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年审制度的通知
(豫工信〔2010〕156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中小企〔2009〕13号)的规定,决定建立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年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凡在各年度12月31日以前批准设立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参加行业年审。
二、年审时间
每年自2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
三、年审内容
(一)年审的重点
1、资金运营及财务状况;
2、遵守《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经营情况;
3、注册资本及出资人变更情况;
4、主要负责人、经营地址的变更情况;
5、重大事项处置情况;
6、省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情况。
(二)小额贷款公司应提供以下年审材料
1、年度审核表(加盖公司印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3、审计报告;
4、银行对账单和询证函;
5、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6、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7、公司重大事项说明;
8、省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年审程序
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报送年审材料,签署意见后报省辖市主管部门,经省辖市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验。扩权县(市)可直接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报所在省辖市主管部门备案。
五、具体要求
1、充分认识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的意义。年审工作是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切实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年审工作,对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依法经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服务到位,高标准、高效率的做好年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