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六届河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2010〕165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根据国务院《
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和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由我厅组织开展第六届河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继承、保护和发展我省传统工艺美术。通过对有突出业绩的优秀传统工艺美术创作人员进行表彰,激励、引导广大传统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进一步繁荣创作,传承创新,开拓市场,促进我省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快速发展,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评审原则:坚持依法行政、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政府组织、专家评审、兼顾区域及行业品种平衡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成立第六届河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杨盛道任组长,副厅长张新芳任副组长,消费品工业处处长陈振杰、人事教育处处长陈峰、省工艺美术协会会长张玉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张新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振杰同志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评审的组织和日常工作。同时,设立全省工艺美术评委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为本届评审有关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在专家库的基础上组成第六届河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委员会。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负责本地区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省、省辖市工艺美术协会协助本地区的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做好相关工作,为评审工作提供服务。
三、申报范围及分类
本届评审的申报范围,是符合以下条件的传统工艺美术手工艺品种和技艺:
1、具有较深的历史渊源和历史传承;
2、技艺精湛,工艺精美;
3、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