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创建。把示范基地创建与集聚区产业推进有机结合起来,强力推进创建工作,把示范基地建成“两化”融合的推进基地、科技创新的先导基地、节能减排的实施基地、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一是掀起创建高潮。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创建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实施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细化方案,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二是严格创建标准。坚持特色鲜明标准,引导集聚区承接链式或集群式产业转移,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高集聚区特色产业的集中度;坚持可持续发展标准,大力推进淘汰落后、资源综合利用,实现产业良性循环发展,实施质量兴企工程,强力推进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培育一批省和国家知名品牌;坚持科技创新标准,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三是加大扶持力度。省工业结构调整资金、信息化专项、中小企业专项、技术改造资金、承接产业转移奖励资金等,对示范基地给予重点支持。四是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示范基地的日常监测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核,对达不到复核标准的,取消称号。
(三)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坚持“大谋划、大实施、大服务”,以集聚区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突出特色主导产业,强力推动集聚区装备制造、有色、化工、食品、纺织服装等战略支撑产业技术改造升级,积极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先导产业。一是超前谋划重大项目。按照竞争力强、成长性好、关联度高的要求,建立集聚区工业项目储备库,谋划一批重大项目。二是加大重点项目实施力度。建立集聚区重点建设项目监测制度,将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传统工业项目和总投资2000万元的高技术工业项目纳入监测范围,实行月报告、季通报,督促项目单位提高建设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早日发挥效益。落实国家和省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加快集聚区“双百计划”和“转型升级双千工程”项目实施。三是改进重点项目服务。开辟集聚区重大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建立完善工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法,简化项目审批程序,限时办结项目投资的有关手续。
(四)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健全承接产业转移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发挥在承接产业转移中的主力军作用。一是制定《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目录》。明确方向、重点、产业准入标准和项目准入门槛,引导各集聚区着力承接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服务外包等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大力承接食品、纺织、服装、轻工、电子、医药、机械和装备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严禁引进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水平项目。在承接沿海企业整体搬迁时,鼓励企业同时更新技术、更新设备,实现产品升级换代。二是大力开展承接产业转移活动。建立集聚区专业招商队伍,发挥中介机构、民间商会的作用,采取专业招商、专题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方式,组织形式多样的综合洽谈和专题对口洽谈等活动,不断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2010年全省将举办一次综合性、若干专题性承接产业转移活动,强力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三是做好签约项目的后续跟踪服务。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工作机制,督促各级政府及集聚区兑现承诺,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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