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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0年河南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行动计划的通知

  (二)加快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高水平编制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环评和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要选好发展路径和主导产业,按照“竞争力最强、成长性最好、关联度最高”的原则确定主导产业。上半年完成53家重点培育对象的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评价工作,年底以前完成大部分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强力推进示范基地重点项目建设。推动53家培育对象在装备制造、有色冶金、钢铁、化工、食品、纺织服装等战略支撑产业的技术改造升级,积极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先导产业。依托省百户重点服务企业(百户优势规模企业和百户高成长企业),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监测制度,实行月报告、季通报,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建设质量。开辟示范基地重大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建立完善工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办法,简化项目审批程序,限时办结项目投资的有关手续。

  (四)加快承接产业转移。把示范基地打造成承接产业转移的主战场。一是制定《2010年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行动计划》。明确方向、重点、产业准入标准和项目准入门槛,引导各集聚区大力承接食品、纺织、服装、轻工、电子、医药、机械和装备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着力承接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服务外包等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推动产业升级。制定具体措施,严禁引进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水平项目。二是积极开展承接产业转移活动。发挥中介机构、民间商会的作用,采取专业招商、专题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综合洽谈和专题对口洽谈等活动。2010年全省举办2次综合性、若干专题性承接产业转移活动。三是做好签约项目的后续跟踪服务。建立检查考核工作机制,督促各级政府及集聚区兑现承诺,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

  (五)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银企合作。加强与各大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引导金融部门加大对示范基地重大建设项目和中小型企业贷款支持力度。二是加快担保体系建设。完善示范基地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担保集团再担保增信功能。三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对示范基地内的重点服务企业优先纳入集合债券、集合中期票据、集合短期融资券、集合贷款的发行范围。搞好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搭建中小企业产权、股权、债权交易平台。加大重点服务企业上市培育,加快企业直接融资。

  (六)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引导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加快示范基地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宽带覆盖率。支持构建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提供网上“一站式”服务。实施企业基础信息综合服务、公共电子商务服务、物流信息服务和网络与信息安全平台等四大工程,大力推进企业设计研发信息化、生产装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和经营管理网络化,加强信息共享与应用。选择确定10家示范基地作为两化融合综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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