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筹备成立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文化体育协会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筹备成立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文化体育协会的通知
(豫工信〔2010〕184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有关国有企事业单位:

  为了适应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职工文化体育工作持续发展的新形势,推动文化体育活动的蓬勃开展,进一步满足干部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经省厅研究,决定成立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文化体育协会。为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成立省工信系统文化体育协会的重要意义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成立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行业上下干部职工坚定信念、团结一致、砥砺奋进,在提高工业运行质量和效益、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两化融合、保持全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各方面做出了应有贡献。其中,文化体育工作作为行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健康和谐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因此,成立文化体育协会有利于工信系统增强凝聚力、扩大影响力、打造“软”实力;有利于干部职工陶冶高尚情操、增进身心健康,构建和谐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整合文化体育优势资源,打造精品力作;有利于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省工业和信息化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文化体育协会成立后的基本情况

  成立后的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文化体育协会隶属省厅管理,实行团体会员制,其会员单位拟由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和厅直单位有关国有重点企业组成;文体协会的主席拟由省厅领导出任,常务理事、理事原则上拟由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文体协会的办事机构拟设在省煤矿工会,负责日常工作。

  三、文体协会常务理事、理事推荐人选的条件

  根据文体协会的组织性质和工作特点,为充分尊重各单位意见,常务理事、理事人选由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厅属单位和有关国有重点企业推荐。为了体现代表性、广泛性和骨干性,原则上常务理事、理事推荐人选应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各单位报理事1名,如有在文化体育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德艺双馨并多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奖励)的人员单位,可增报1-2名。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