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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耐火粘土萤石生产总量控制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耐火粘土萤石生产总量控制的通知
(豫工信〔2010〕215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为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对耐火粘土萤石的开采和生产进行控制的通知》(国办发〔2010〕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公告了《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标准》(工联原〔2010〕第86号)和《萤石行业准入标准》(工联原〔2010〕第87号)。最近,工信部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高铝耐火粘土萤石生产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工信部原函〔2010〕244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省加强耐火粘土萤石生产总量控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

  耐火粘土和萤石是资源有限且不可再生的宝贵矿产资源。为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必要从矿山开采、生产计划管理、税收、环保、产业准入、出口管理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控制缩减开采量和生产量。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以严格行业准入和实施总量控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扭转近年来一些企业过度开采和生产加工,导致资源保有储量快速下降、环境污染严重的现象,确保有限矿产资源合理开采利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摸清企业底数

  国家工信部要求对耐火粘土、萤石实行开采和生产双重总量控制,使开采量和生产量相互衔接且逐年有所减少,并从今年起下达分地区年度生产指令性计划。针对我省耐火粘土萤石生产企业比较分散、产业集中度较低的实际,为了搞好指令性生产指标的科学分配,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耐火粘土萤石生产企业逐一进行调查了解,切实摸清企业的生产能力、生产需求、采购销售等情况,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详见附表),并于6月20前报省厅原材料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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