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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工业节能减排攻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效对标达标。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重点产品效能标杆企业指标和标杆值,省工信厅7月制定下发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实施方案。9月份组织行业协会和专家开展重点行业效能达标对标活动,指导企业对照标杆查找差距,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争做达标企业,树立一批能效对标达标先进企业,推广典型经验,推进对标达标活动,促进企业节能降耗,节约发展。

  (六)大力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会同省发改委组织科研院所和行业专家于7月-12月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重点推广55项先进适用节能技术。组织省轻工、化工、钢铁、纺织等行业协会推广发酵、啤酒、酒精、纯碱、氮肥、电解锰、钢铁、聚氯乙烯、磷肥、硫酸、农药、染料、热处理、肉类、烧碱、印制电路板、纺织等17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应用一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7月-8月组织开展工业节能减排新产品、新技术认定工作,认定重点节能产品50个,重点节能技术50项。8月-9月分别召开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新技术推广会,重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先进经验和节能新技术。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省厅已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16个有关处(室、局、办)为成员的节能减排与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加强节能减排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建立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制度,制定节能减排攻坚计划实施方案。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每月5日前将上月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本月工作推进计划报厅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厅每月将在全省通报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情况,表彰先进,总结推广经验;对进展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能按期完成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目标任务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舆论监督。通过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和8个高能耗企业的限制及淘汰类企业名单,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各省辖市和各行业节能减排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大力宣传工作先进地区和先进企业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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