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工业节能减排攻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工信〔2010〕251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现将《工业节能减排攻坚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工业节能减排攻坚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工业系统和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的意见》(豫政〔2010〕57号)和《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工业节能减排攻坚计划的通知》(豫工信〔2010〕9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在煤炭、有色、建材、化工、钢铁、造纸、纺织、电力等8个重点耗能行业为重点实施节能减排攻坚计划,力争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9%以上,确保“十一五”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高耗能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遏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第三季度前全省要关闭小火电机组82万千瓦、小煤矿55处,淘汰落后炼铁45万吨、炼钢30万吨、焦炭485万吨、铁合金8.88万吨、电解铝11.38万吨、水泥862万吨、平板玻璃204万重量箱、造纸239.5万吨、酒精47.4万吨、味精16万吨、柠檬酸0.5万吨、化纤2.3万吨、印染0.4万吨、制革100万标张,共涉及全省15个行业过300家企业。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共9大类272项设备(产品),包括电动机27项,电焊机和电阻炉13项,变压器和高压器4项,锅炉50项,风机15项,泵123项,压缩机33项,柴油机5项,其他设备2项。建立并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报告制度,各省辖市每月定期上报工作总结、情况分析和推进措施。省工信厅于7月组织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将进行通报。10月中旬,各省辖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并总结上报,省工信厅组织对重点地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10月下旬提出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市名单,提请政府采取强制性措施。11月下旬开展各省辖市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和通报。12月底前全部淘汰9大类272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