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客商邀请和项目对接等工作的紧急通知
(豫工信〔2010〕449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商务局:
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合作洽谈会河南省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117号)要求,按照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系列对接活动各项工作,特别是确保系列对接活动中洽谈会的圆满成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系列对接活动是工信部、河南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号)的具体行动,是全国首次部省合作共同组织的产业转移盛会,也是省委、省政府今年四季度对外开放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信部门和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系列对接活动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细化方案,倒排工期,落实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本次系列对接活动由省工信厅和省商务厅等部门共同承办。各级工信和商务部门要参照省厅做法,组建联合工作机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开展。省工信厅、商务厅已联合组建组委会办公室综合部、项目部等8个工作部,双方正协同推进各项筹备工作。各级工信部门主动与商务部门沟通衔接,全面通报前期筹备工作;各级商务部门要发挥客商邀请、项目对接的优势,积极投入到筹备工作中去。
三、加大邀商和项目对接力度,确保工作成效
各级商务部门牵头负责客商邀请和项目对接工作,各级工信部门要通力配合,完成客商邀请和项目对接任务。客商邀请是系列对接活动的关键环节,重大合作项目的签约是系列对接活动取得实效的标志。商务部门要发挥客商渠道广、信息灵通的优势,牵头做好国(境)外500强企业、沿海重要客商团组的邀请工作,对重要客商要主动登门,逐一拜访,确保一批重要客商参会。要巩固第六届投洽会、第五届豫商大会、中博会等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成果,把意向、协议项目转化为合同项目。同时会同工信部门组建联合承接产业转移小分队,开展客商邀请和项目对接活动。工信部门要巩固与国家行业协会、各省市工信部门及商会的对接成果,充分发挥对工业企业和产业集聚区联系密切的优势,继续组织好“外出推介月”活动,重点围绕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和闽东南等产业转出重点地区,大力配合商务部门做好客商邀请和项目对接,共同汇总确定参会客商名单和签约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