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部分高耗能企业核查的通知
(豫工信〔2010〕462号)
各有关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意见》(豫政〔2010〕57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了2010年河南省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名单(第一、二批)。为做好第三批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的甄别工作,需对部分高耗能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豫工信〔2010〕272号)要求的标准,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和技术进行现场核查。对已撤除设备的企业,现场查看是否撤除。对已注销的企业要提供注销证据。
二、核查人员及时间。由省厅组织有关行业专家,于11月2日开始核查。
三、工作要求。本次核查主要是到企业现场核查,并当场由企业、省辖市工业主管部门和行业专家共同填写核查意见,作为第三批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的依据。请各省辖市按照《拟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高耗能企业核查名单》(见附件),安排好行程,并通知企业准备好立项、环评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