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新产品(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第二十一条 参加鉴定验收的有关人员,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该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追究其责任,涉及国家技术秘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工信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工业新产品(技术)鉴定验收
  申 请 表

产品(技术)名 称

 

规格

型号

 

完成单位

全称

 

单位

类别

 

地址

 

邮编

 

法人

代表

 

联系人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申请鉴定单位:         (盖章)
  申请鉴定日期:    
  申请鉴定类型: □产品  □技术
  申请鉴定形式: □ 会议鉴定 □检测鉴定 □合同验收
  组织鉴定单位受理日期:      经办人:     (签字)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O一O年制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类  别

□工矿企业 □独立科研院所 □大专院校 □其它

规  模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类  型

□国有 □集体 □私营 □有限责任 □股份制 □其它

完 成 单 位 简 介

   

 

 

 

近两年

企业经营情况

销售收入

利润

税金

出口创汇

研发投入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美元

 万元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美元

万元


  二、企业承诺

本单位保证河南省工业新产品(技术)鉴定验收申请表内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和提供的资料正确无误,并保证绝无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有不属实的情况发生,本单位同意终止该项产品(技术)的申请,一切关于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单位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