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定。省厅对复审合格企业依据条件,初步认定河南省食品工业50强企业和50家高成长企业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厅对获得认定的企业颁发证书。
(五)管理。50强企业和50家高成长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复审,优进劣汰。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和监测指导。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动员,精心组织,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基本条件做好当地企业的推荐工作。
(二)申请企业填报的《河南省食品工业优秀企业认定申请表》要求做到数据真实、可靠、完整。申报材料失实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或收回已认定荣誉。
(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于2010年12月30日前报送省厅消费品工业处(省食品工业办公室),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逾期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周新雨 吴祖兴
电 话:0371-65509940
邮 箱:gxtxfpc@163.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花园路北段信息大厦27楼(450008)
附件:河南省食品工业优秀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 件
河南省食品工业优秀企业认定申请表
(50强企业、50家高成长企业)
企业名称(公章):
所在市、县(区):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所需提供材料(依序附申请表后装订):
1、企业营业执照;
2、生产许可证;
3、注册商标;
4、统计部门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主要经济指标(资产规模、产量、销售收入、利润)证明或具有法定效能的审计报告;
5、税务部门完税证明;
6、海关部门出口证明;
7、质量安全及管理认证证书;
8、中国名牌、河南名牌证书;
9、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证书;
10、重要的省级以上荣誉证书。
承诺
本企业所提供的各项数据及材料均真实、可靠,愿接受监督,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