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全省食品工业50强50家高成长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2010〕598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河南省食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培育壮大优势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经研究,省厅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全省食品工业50强、50家高成长性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项工作将从全省食品行业中各门类(含食品添加剂)企业中筛选,认定为“河南省食品工业50强企业”和“河南省食品工业50家高成长企业”。
二、基本条件
(一)申请认定企业是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具备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具有法人资格,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申请认定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在所属同行业中居先进水平。
(三)进入50强的企业应在全国同行业具有重要影响,在全省食品工业领域综合实力居领先水平,进入50家高成长企业应在近年发展中,新的增长点明确、成长性好。
三、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应认真填写《河南省食品工业优秀企业认定申请表》(见附件或从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下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企业的资格证明文件。
(二)申请企业2009年度及2010年10月底前主要经济指标证明性文件。
(三)反映企业先进水平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认定与管理
(一)申报。申请企业将《河南省食品工业优秀企业认定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提出推荐50强企业或50家高成长企业意见后,提交所在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二)初审。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依照申报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申请材料完整、真实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签署推荐50强企业或50家高成长企业初审意见后上报省厅。
(三)复审。省厅对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需要对相关内容作调查核实的,另行安排。